本報訊(記者馬維勇 通訊員唐玥)從5月中旬持續到8月下旬,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突出重點區域,堅決整治安全隱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此次專項行動堅持全面摸底與重點排查相結合,聚焦酒吧、網吧、飯店、旅館、私人影院、農家樂、培訓機構、養老院、小飯桌、幼兒園等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包括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自建房和用于出租的自建房,特別是3層及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經營、群租牟利、年代久遠、失修失管、反復裝修、違規改建擴建的房屋。突出城中村、城鄉接合部、拆遷安置區、大型市場、工業園區、景區周邊、學校周邊、醫院附近、疫情隔離點等重點區域,全覆蓋、拉網式大排查,做到不落一戶、不漏一房。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堅持分類分級處置。對一般安全隱患且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按照“一單四制”要求,抓好整改。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加固后可消除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使用人限期整改,并組織專業機構或相關技術人員給予技術指導,經專業鑒定機構達到安全使用要求的,方可重新使用。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立即停止使用,撤離人員,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并按照先急后緩原則分類整治。其中,對威脅公共安全且違法行為確鑿的經營性自建房,依法依規予以拆除;對年久失修、存在結構坍塌風險的經營性自建房,督促產權人啟動落地重修;對存在局部坍塌風險的經營性自建房,督促產權人立即采取維修加固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風險的經營性自建房,督促產權人立即采取措施,徹底消除隱患,否則一律不得用于經營和使用。
在整治存量隱患的同時嚴控增量,城區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農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過3層,且要有專業機構指導;農村自建房確需搞經營的,須根據用途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