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2年5月,某機械加工企業車間,一職工為圖方便,戴著未系下顎帶的安全帽在高空維修作業時,不慎摔落地面,摔落過程中安全帽被甩離頭部,造成顱腦重傷。經工傷認定申請后,被核實認定(或視同)為工傷。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按照《頭部防護--安全帽》GB2811-2019規定,安全帽是對使用者頭部受墜落物或小型飛濺物體等其它特定因素引起的傷害起防護作用的帽。一般由帽殼、帽襯及配件等組成。帽殼表面不能有氣泡、缺損及其他有損性能的缺陷。
產品說明必須聲明:“為充分發揮保護力,安全帽佩戴時必須按照頭圍的大小調整帽箍并系緊下顎帶”。安全帽下顎帶系在下顎上,是起輔助固定作用的可調節配件,應使用寬度不小于10mm的織帶或直徑不小于5mm的繩。安全帽各部件的安裝應牢固,無松脫、滑落現象。特殊型安全帽質量(不包括附件)不應超過600g;普通型安全帽不應超過430g;產品實際質量與標記質量相對誤差不應大于5%。
請一定牢記:安全帽不系下顎帶等于沒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