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我是隆堯縣魏莊新城小區業主,我們小區在10號樓和11號樓中間通道的路面施劃了黃線,并寫著“消防通道”字樣。可在樓北側直沖消防通道的位置施劃了幾個停車位。居民經過不方便,這些停車位是否占用了消防通道?
部門回復:為此,記者聯系了該小區物業,一位員工表示,郭先生所反映的這兩棟樓之間的通道不是消防通道。在施劃消防通道時,他們給施工人員的圖紙提供錯了,便寫了“消防通道”的字樣。
那么,這些停車位是否占用的是消防通道呢?記者聯系了轄區隆堯縣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趕至現場后看到,這兩棟樓兩側道路與小區其他道路形成“回”字形,郭先生所反映的兩棟樓之前的通道確實不是消防通道。為避免誤導居民,已責令小區物業將這兩棟樓之間的黃線和“消防通道”的字擦抹掉。
(邢臺新聞傳媒中心記者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