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發展林草資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
我市全面推行“林長+警長”協作機制
本報訊(記者王露橦 通訊員和鈺)近日,市林長辦公室、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并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林長+警長”協作機制的意見》,明確按照行政區域全覆蓋的原則,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林長+警長”協作機制,形成在總林長領導下的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即日起,市林長辦公室、市公安局將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原則,牢固樹立和踐行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建立健全最嚴格的林草資源保護制度,持續強化林草資源保護工作;堅持法治思維、打防并舉原則,充分發揮林長、警長各自職能優勢,切實解決林草資源保護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形成責權清晰、治理高效的林草資源保護機制;堅持健全機制、協同聯動原則,形成林草資源保護領域執法監管的強大合力,嚴厲打擊破壞林草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共同推動林草生態保護發展,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
在落實“兩法銜接”工作長效機制方面,全市公安機關將對應林長體系,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林長+警長”體系,市級設立總警長、副總警長、市級警長,各縣(市、區)參照市級設置,設立本級總警長、副總警長、警長,鄉(鎮、街道)設立鄉(鎮、街道)級警長。三級林長辦公室和各級警長建立工作聯絡機制,共同推進涉林違法犯罪打擊工作。全市各級公安機關還將按照林長制工作要求,結合打擊違法犯罪工作實際,與同級林長辦公室建立定期會商、信息共享、調查協作、聯合執法、聯合督導督辦機制,精簡辦案流程,對明顯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直接立案處理,提升我市林草資源治理法治化、現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