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和《河北省國防動員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防空警報試鳴活動的通知》(〔2024〕-48號)規定,市政府決定于2024年7月7日上午10時至10時23分,在市及所轄縣(市、區)城區實施防空警報試鳴,防空警報信號鳴響方式及具體安排如下:
10時00分至10時03分,發放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次;
10時10分至10時13分,發放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次;
10時20分至10時23分,發放解除警報,連續鳴響3分鐘。
試鳴期間,敬請全市廣大居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邢臺市人民政府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