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鄉縣創新婚姻矛盾調解制度——
多方合力共護家庭和諧
本報記者 劉瑞鳳通訊員李雪其
“老孫,真是太感謝你了,要不是你幫著調解,俺兒子兒媳這矛盾化不了,這個家就散了。”近日,柏鄉縣“和為貴”調解中心內,內步鄉北大江村村民張勝利握著公益志愿者孫建設的手表示感謝。
離婚“冷靜期”內,社會力量的調解介入,源于柏鄉縣今年創新建立的離婚登記“冷靜期”調解制度。“對于沒有犯原則性錯誤的婚姻當事人,我們都主張勸和,但是有的矛盾‘清官’難斷,反而我們這些‘土專家’用‘土辦法’能解,所以就有了這項新制度。”孫建設覺得,部門力量和社會力量打配合,對當事人開展有效的婚姻危機干預,合力維護群眾家庭和諧。
“設立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室,由民政部門先行介入,是開展基層調解的第一步。”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高靜說,調解室配備專職的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員,負責與當事人開展情感交流,幫助當事人厘清責任是非。
如矛盾較為復雜,初次調解不成,則需要更專業的指導介入。為此,縣民政局與縣司法局、縣婦聯等部門聯動協作,設立派駐式調解工作室,進行再次調解,提供專業的法律指導,還會從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及家庭和諧的角度出發,共同為解決婚姻家庭矛盾出謀劃策。截至目前,各部門互通信息100多次,共同解決問題30余個,成功調解22起離婚案件和婚姻糾紛。
作為互補,離婚調解中,社會力量的參與,讓調解工作不被局限于固定的條款和程式化的流程,把人性的溫暖與關懷化作打開當事人心門的鑰匙。
“和為貴”調解中心是柏鄉縣民間調解的特色“品牌”。“這里的調解員大都具備群眾工作經驗,擅長用嘮家常的方式拉近與當事人的距離,以情動人、以理服人,有時一句話,就能化干戈為玉帛。”高靜說,新機制的推行,讓調解工作不再是部門“單打獨斗”,有了社會力量的加入,“協同作戰”效率更高。
今年以來,柏鄉縣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離婚矛盾調解。“和為貴”調解中心作為社會調解的中堅力量,攜手老黨員、老干部、老軍人、老模范、老教師、心理專家以及“兩代表一委員”積極參與。全縣社會調解隊伍不斷壯大,開辟出婚姻調解的新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