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4月15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推動企業主動開展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切實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用藥安全,該局近日對全市40家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警示教育,并簽訂責任明白卡。
為強化全市藥品安全監管,提高藥品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規范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經營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從責任落實角度出發,依據藥品流通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作了《藥品零售(連鎖)總部藥品安全主體責任明白卡》。《明白卡》上有合法經營、質量管理體系、人員管理、采購、驗收、儲存及追溯7個方面內容,其中包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各環節的質量要求和操作流程,對所屬零售門店的經營活動履行管理責任;加強人員管理,配備足夠的、符合資質要求的藥學技術人員和質量管理人員;嚴格藥品采購管理,對藥品供應商及其銷售人員的合法資質進行嚴格審核,購進藥品索取發票及隨貨同行單,不得從個人或無證單位購進藥品、不得收購醫保回流藥品等。
同時,《明白卡》還明確了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日常質量管理中應當落實的主要措施及相對應的法律責任,對進一步提升企業規范經營的主體意識和自覺性,加強藥品購銷存過程管理有重要意義。據悉,此舉將更好激發企業加強藥品質量管理的內驅力,助力推動全市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高質量發展。
(邢臺新聞傳媒中心記者 侯東杰 通訊員 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