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郭文靜 通訊員李利峰)日前,我市一家外貿企業及時向邢臺海關上報因疏忽導致的高報出口貨物價格問題,不僅免除了行政處罰帶來的經濟損失,還維護了企業信用記錄,切實享受到海關主動披露政策紅利。
對于企業而言,因行政處罰導致的信用損害會影響客戶合作與融資。作為一項容錯管理措施,海關主動披露政策較好解決了這一問題。進出口企業、單位自查發現其進出口活動存在少繳、漏繳稅款或者其他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情況,主動向海關書面報告并接受海關處理,海關依法從輕、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主動披露可為企業降低經濟成本。企業通過主動披露補繳稅款可免收滯納金,相較于海關稽查發現后的“補稅+滯納金+罰款”模式,主動披露使企業經濟成本降幅高達60%至80%。同時,主動披露處理周期較常規稽查程序縮短70%,有效降低了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
在主動披露過程中,企業全面梳理和自查自身進出口情況,以便發現在申報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漏洞,進一步完善內部申報流程和審核機制,保持守法自律、合規發展。
上半年,邢臺海關已為5家外貿企業辦結主動披露事項,涉及貨值1204萬元,相關企業均免予行政處罰。